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,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。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,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,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。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备品、备件等。应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。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,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,并有文字记录。检查系统线路,对于错线、开路、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。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,应先分别对探测器、区域报警控制器、集中报警控制器、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,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》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:
一、火灾报警自检功能;
二、消音、复位功能;
三、故障报警功能;
四、火灾优先功能;
五、报警记忆功能;
六、电源的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;
七、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。
上述文章就是小编详细整理的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方法了,相信大家经过仔细的阅读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,如想咨询更多相关资讯,可以关注本公司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