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个设备可能供应商不同,同时各个设备的品牌不同,因此不同品牌产品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,兼容性应该满足国家的标准,那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上国家的标准是什么呢?
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最近发布第38号公告,批准发布GB22134-2008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》,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将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。
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大量应用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系统组件之间的兼容性是十分重要的,如果兼容性不好,其可靠性就不高,会直接影响到报警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,导致在火灾情况下不能发挥作用,甚至丧失探测、报警和灭火功能。为保证系统组件的兼容性和可靠性,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及时加以规范,明确其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。
新制定的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》国家标准,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,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和评估方法。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国际标准ISO7240-13《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3部分:系统组件兼容性评估》,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,确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组件的性能指标。该标准内容较全面、针对性强,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科学合理,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相同,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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