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栏目
联系我们
总部
地址: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3楼南区
联系电话:400-688-2119
济南运营中心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山东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13A02
联系电话:0531-83166119
济宁运营中心
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聚源电商小镇4号楼19号
联系电话:0537-7380119
当前位置:首页 > 最新资讯 > 行业新闻 >

行业新闻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
发布时间:2021-08-09 15:16:52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,将燃烧产生的烟雾、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,通过感温、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,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,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,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。它由以下几部分组成:


1、触发装置: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,包括感温、感烟、感光、可燃气体探测器等。


2、火灾报警控制装置:可以接收、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,并能发出控制指示的设备,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、区域、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。


3、火灾警报装置: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、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,包括火灾警报器。


4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: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后,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。


5、电源: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,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。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,备用电源一般采用蓄电池组。


以上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,如有相关问题可以关注网站咨询。


相关资讯:
企业分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