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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方法
发布时间:2022-08-27 09:12:37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,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。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,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,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。
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备品、备件等。应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。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,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,并有文字记录。检查系统线路,对于错线、开路、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。
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,应先分别对探测器、区域报警控制器、集中报警控制器、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,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》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:


一、火灾报警自检功能;


二、消音、复位功能;


三、故障报警功能;


四、火灾优先功能;


五、报警记忆功能;


六、电源的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;


七、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。


上述文章就是小编详细整理的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方法了,相信大家经过仔细的阅读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,如想咨询更多相关资讯,可以关注本公司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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